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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墮胎:後社會主義中國的生育政治

在10月21日的性別研討會上,來自嶺南大學社會學與社會政策學院的研究助理教授——黎苑姍博士分享了她從2013年至2019年進行的關於中國成人婚前墮胎問題的研究。黎苑姍博士主要聚焦於沿海工業城市中來自欠發達地區的人群,使用民族誌和深度訪談的方法揭示中國女性的非婚生殖經歷,並使用內容分析法考察中國的墮胎文化話語。

黎苑姍博士認為,研究成人婚前墮胎問題為研究後社會主義的中國社會中未婚女性及其親密關系伴侶、父母之間的關系提供了一扇窗。這些關系進而反映了女性作為生殖主體的自我如何與宏觀社會結構發生關聯,並交互作用於女性的日常生活中。

在“完整人生”規劃普遍存在的情況下,導致女性墮胎的個人因素包括女孩-婦女二元敘事之間的掙紮、對倉促婚姻的抗拒、對成為單身母親的恐懼、對安穩愛巢的向往、對優質嬰兒的期待。計劃生育時期“優生優育”的宣傳理念尚且深入人心,女性又背負著理想公民和賢妻良母的雙重社會期待,加之中產階級的生活圖景日益與有關和諧家庭的想象相捆綁,它們共同構成了女性墮胎決策時的現實考量。

黎苑姍博士的研究表明,許多女性會有意識地把婚前墮胎作為一次檢驗伴侶的機會,以視其對該段親密關系的態度,以及是否成熟可靠、有成為一個合格的丈夫與父親的能力。儘管男性伴侶的意見在妊娠中也至關重要,但女性自身的決策才是決定性的。一些男性伴侶在女方懷孕期間會主動承擔家務勞動,在做出墮胎決定的過程中也表現出脆弱的一面,體現了親密關系互動中性別角色的流動,傳統性別的界限並非不可僭越。

代際關系互動亦在墮胎的決策過程中呈現出復雜的態勢。黎苑姍博士界定出四種父母-女兒的互動模式:父母意見缺位的互動模式,參考父母意見的互動模式,咨詢父母意見的互動模式,以及聽任父母幹預的互動模式。研究同時表明,有部分女性認為,與父母的關系比與伴侶的關系更加牢靠,因此在決策中會優先考慮父母而不是伴侶的意見。

黎苑姍博士指出,在中國婚前性行為普遍化、城市約會文化成熟化的背景下,女性在性和親密關系的問題中已取得相當的決策權。然而,與其說這種墮胎自由是國家對女性權利的保護,不如說它是國家現代化過程中的一個意外收獲。墮胎是女性行使身體自主權的重要體現,但與此同時,墮胎也是目前女性在職場和社會中血拼出一席之地的重要手段。隨著中國社會分層和社會不確定性增多,女性生育自主的實現仍然道阻且長。

本次線上研討會隸屬於周三性別研討會系列,由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項目與性別研究中心共同舉辦。

( 由王騰,及性别研究课程文学硕士学生易雪曼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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